关于严打冒充校方工作人员散布不实信息的严正声明

新闻来源: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发布时间:2026-08-22浏览次数:192

近期,我校陆续接到多名2026级新生及家长反映,有不法分子冒充我校招生工作人员,通过私人电话、陌生短信等方式主动联系新生及家长,恶意编造学校收费标准“办学资质存疑”“无法正常注册学籍”“录取结果无效”等不实信息,诱导、胁迫新生放弃入学资格,严重干扰我校正常招生录取工作秩序,对我校社会声誉造成了恶劣影响。

为切实维护广大新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工作的严肃性与公正性,我校现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循国家及湖北省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所有招生录取信息均通过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官网招生专栏及“湖北师大文理学院招生办”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正规渠道统一发布。我校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个人,以电话、短信等非官方途径联系新生办理劝退、劝离、变更录取结果等事宜。所有录取结果均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查询结果及我校发放的正式录取通知书为准。

二、我校各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均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核定标准,并通过学校官网财务处专栏统一公示。我校不会以任何非官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私人电话、陌生短信、非官方社交账号通知等)要求家长缴纳任何费用。请广大新生及家长务必通过学校官方公布的统一缴费平台办理缴费手续,切勿向任何陌生账户或个人转账汇款,谨防财产损失。

三、请广大新生及家长务必提高警惕,增强信息甄别能力。对于任何非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尤其是涉及“放弃入学资格”“私下调整专业”“额外收取入学费用”等内容,请务必通过我校官方公布的招生咨询电话进行核实。切勿轻信陌生来电或短信内容,切勿因虚假信息做出放弃入学的错误决策。

四、对于任何冒用我校名义散布虚假信息、恶意劝退新生、损害我校声誉的不法行为,我校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一切权利,并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坚决维护学校及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

五、如您已收到类似可疑信息或已遭受财产损失,请务必第一时间保留相关通话记录、短信截图、转账凭证等完整证据,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也可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核实情况。

 

我校官方招生咨询渠道公示如下:

招生咨询电话:0714-522112252211335221144

招生信息官网:https://wlxy.hbnu.edu.cn/zsxx/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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