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教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教育与艺术学部点击次数:11发布时间:2023-08-24


根据国家、省市及学校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对教学工作要求,有序推进我校正常开展开学初教学,做好日常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确保教学规范化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学生报到注册

1.826日(星期六)、827日(星期日)两天到所在学部办理报到、注册手续2023年专升本学生826日入校报到;828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按时注册的学生按《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注册管理规定(试行)》(湖文发[2017]44)处理

3.各班学习委员于826--27各学部教学办公室领取本学期的课程表及教学日志各学部教学办公室826--27将课表信息及时通知到相关任课教师及学生班级,保证课堂教学正常进行。

二、教材发放

4.各班学生包括专升本学生)827按安排到学生活动中心一楼领取教材(教材发放安排另行通知),请各班负责同学配合教材发放人员做好该项工作。

三、教学安排

5.各学部通知任课教师仔细核查课表,务必按课表安排按时上课有缺课、迟到等违反课堂教学规范者,学院将根据教学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6.任课教师要掌握学生缺勤、早退、请假动态,课堂教学时要组织学生尽量散开入座,发现学生有发热现象,要及时报告教师要重视学生流感等秋冬季高发传染病防治教育以提高学生的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提升。

7.各教学单位根据结合专业课程特点,分类制定“线下”“线下+线上”等教学形态的组织实施制定新入职教师的教学培训计划,93日前报教学备案

8.开学后1-2周各学部开展毕业论文(本科)选题开题和职业教育(专科)教学工作,教务部和高职学部要积极联系实习单位毕业班实习活动具体开展情况由教务部另行通知

9.本学期公共选修课从第1周开始上课,具体上课安排见公选课表(另发)。教务部发布公共选修课程学习通知及上课提醒,并做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素质选修课程开课与学习等工作。开学第一周开始安排2023级新生课程教学工作,确保9完成新生课表编排。

四、课堂教学检查

10.教务部将组织学院领导、教学督导员、学工部有关工作人员检查各班级上课情况。各学部应组织相关人员认真检查开学初教学秩序及上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并将检查结果于第2周星期二前汇总至教务部。

11.各辅导员老师应及时了解学生到校注册情况,827日前将未注册学生名单报教务部,学院将根据学籍管理办法对未按时到校注册上课的学生进行处理。

五、缓考及补考

12.各同学应及时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本人上学期考试成绩,凡需参加补考、缓考的同学应认真准备,按要求参加第2周举行的补、缓考(考试具体安排另发)。

13.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补、缓考者,需提前到各学部教学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要求为:本人或委托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学部签署是否属实的意见后汇总教务部审批;凡无故未按时参加补、缓考者,按旷考处理。

14.学院将根据《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学业性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上学期未达到学业要求的学生给予学业性警告各学部要制定学困学生的帮扶计划

六、其他事项

15.各教研室要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学科竞赛计划,积极开展活动,继续加强省级、校级一流专业建设,做好专业自评估工作。进一步做好参加启林研究院举行的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准备工作。

望各部门的工作人员、相关老师和学生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学期初的各项教学工作。未尽事宜,教务部将另行通知。


附件:

1.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作息时间表

2.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校历

3.2023年下半年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通勤车路线安排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教

2023824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作息时间表.doc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校历表.doc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23年下半年通勤车路线安排.docx


上一篇:下一篇:

推荐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