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其内容可以在本校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中查阅,也可以到本校信息公开办公室查阅。需要获得本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事先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本校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校编制的《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校主要在“信息公开”网上专栏进行公开。本校“信息公开”网上专栏具体网址为:http://www.wlxy.hbnu.edu.cn/xxgk/main.htm。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部门
受理时间:工作日的9:00-11:30,14:00-16:30;
联系电话:0714-6351300;
邮政编码:435002;
(二)提出申请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3、申请公开的目的和用途;
一张申请表只能申请一件信息,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
向本校提出申请的,需填妥并提交《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
2、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申请表》的,需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交《申请表》的,需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校受理部门,填妥《申请表》后,当场提出申请。
本校不直接受理以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本校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2、属于涉及第三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的信息的,在征询权利人意见后,告知信息是否向申请人公开;
4、不属于本校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本校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构的,告知申请人公开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
6、申请表填写不完整、不明确或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五)处理时限
本校提供信息需向申请人收取费用的,在申请人办妥缴费手续后即予办理。
本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暂不收费。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校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校监督部门投诉。
办公时间:工作日的9:00-11:30,14:00-16:30;
联系电话:0714-6351300;
邮政编码:435002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本校的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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