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订学生工作有关政策文件、措施、办法等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拟订年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3、负责新生军事训练工作。
4、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工作。
5、负责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评选工作。
6、负责学生资助工作。负责贫困生等级认定、贫困生资助监督工作。建立贫困生信息档案,做好教育结对扶贫、国家助学贷款、贫困生勤工助学工作;负责服义务兵役和义务兵退伍入学的学生资助工作。
7、负责学生保险、乘车优惠等工作。
8、负责对教学单位的学生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
9、联合教学单位做好辅导员管理工作。开展辅导员培训、理论学习和经验交流活动,提高辅导员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10、联合教务部和各教学单位,做好学风建设工作。督促组织学生晨读、晨练、晚自习。
11、联合后勤保卫部和各教学单位,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12、协助党委组织部做好学生党建工作。
13、协助党委宣传部做好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1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稳定、党建、宣传、师德师风建设,规章制度执行及财务管理、环境卫生、简报、档案、台账等工作。
15、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布置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