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近期,校园内共享电动车使用频率显著增加,部分学生在骑行过程中存在脚踏处违规载人、骑车使用手机、超速行驶等危险行为,严重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易引发交通事故。为切实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全体师生生命安全,现就加强学生安全骑行教育及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各学院须高度重视学生交通安全教育,通过主题班会、日常管理、新媒体平台推送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校园共享电动车安全骑行规范宣传。重点教育引导学生:
1.严禁在共享电动车脚踏处违规载人;
2.骑行过程中严禁使用手机、接打电话或浏览信息;
3.校内骑行须严格遵守限速规定(建议时速不超过15公里),主动避让行人;
4.养成佩戴头盔、检查车况等良好骑行习惯。
二、组织交通安全监督巡查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有新生军训任务的学院结合学生作息时间,在早晚上下课高峰期(建议7:30-8:00、11:30-12:00、17:40-18:10),于学校重点路口安排学生志愿者或学生干部担任交通安全监督员,协同后勤保卫部工作人员,对共享电动车骑行行为进行文明劝导与现场监督。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应及时劝阻、记录并反馈至所属学院。(具体学院负责路口附后)
三、严格违规行为处理机制
学校将对学生骑行共享电动车违规行为实行累积处理制度:一经发现违规载人、骑车使用手机、超速等行为,首次将以批评教育为主;
第二次违规,将由所在学院进行警示谈话并记录备案;
第三次及以上违规者,经查实后将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并纳入学生综合测评及评优评先考核参考。
四、工作要求
1. 各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教育、监督、处理各环节落实到位;
2. 请于9月20日前将本院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志愿者排班计划(须穿戴志愿者马甲,暂时排到9月30日)等报送学工部备案;
3. 鼓励学院创新教育形式,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提升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减少校园共享电动车交通事故,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后勤保卫部
2025年9月15日
学院 | 重点路口 |
人文学院 | 图书馆门口主干道 |
理工学院 | 三栋教学楼门口 |
教育与艺术学院 | 老食堂门口主干道 |
外国语学院 | 警务室交叉路口 |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 七栋宿舍路口 |
智能交通与应用学院 | 九栋宿舍路口 |
经管学院 | 十栋宿舍路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