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期末考试考风考纪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6发布者:学生工作部浏览次数:10


各教学单位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于12 16日举行,本学期期末考试也将于 12 月下旬陆续进行。为进一步加强考试考风建设,增强师生“尊重知识、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的意识,现将有关考风考纪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及时召开教职工会议,认真学习《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湖文发[2017]47号)和《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湖文发[2019]51号)等文件,进一步提高对考试工作的认识,更加明确监考人员职责。

2.各教学单位要扎实开展学生诚信考试教育,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全文见《学生手册》或教务部网站“规章制度”栏目)、《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湖文发[2017]47)等规章制度,使学生知晓规定,敬畏规定、遵守规定。用正反两方面的材料在学生中进行引导、宣传,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考试氛围。
    3.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宿舍、教室,关心同学的学习、生活,扎实做好学生心理教育和疏导工作,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切实缓解学生考试压力,使学生安心复习备考。

4.各教学单位要在1222日前组织各班级学生签订《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并交至各单位教学办存档备查。

5.对在考试工作中违反纪律、玩忽职守的监考人员和考务人员将按照《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对在考试违纪或作弊的学生,将按照《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处理办法》给予违纪处分。


附件: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诚信考试承诺书

附件: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学生工作部 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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