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最美退役大学生”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7发布者:学生工作部浏览次数:10


各学部(产业学院):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强军兴军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弘扬我校退役大学生勇于奋进的先进事迹,展示他们敢于担当、坚韧不拔的优秀品质,鼓励退役大学生积极参与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继续发扬军队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特决定在全校开展2023年“最美退役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聆先锋之声,效榜样之行。通过选树、宣传和学习在军营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光荣事迹,充分发挥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榜样示范作用,大力营造校园参军入伍的浓厚氛围,号召大学生积极响应国家的召唤,携笔从戎,积极作为,担当大任,为实现强军目标奉献青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奋斗。

二、评选对象和推荐名额

1、评选对象:全体在籍退役大学生(不含2022年“最美退役大学生”)

2、推荐名额:各学部(产业学院)“最美退役大学生”推荐2-3人。

三、评选条件

1、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报效国家,在政治、思想、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服役期间投身强军实践、爱岗敬业、爱军精武,在重大演训活动中表现突出。

3、退役复学后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积极参与学校国防教育和征兵宣传活动。

4、带头学习和宣扬党的创新理论,严于律己、品学兼优,扎实学习专业知识,积极投身学校各项建设,在校园中成长成才,把部队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带进校园,热心公益事业,在社会上赢得较高赞誉。

凡是有违法违纪、失信行为或受过刑事处罚的或组织、参与非法活动,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学生一律不得参评。

四、评选程序

评选采取学部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部要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认真组织和审核,确定拟推荐上报名单。学工部将根据学生事迹的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的遴选原则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评选名单。评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工作部将颁发荣誉证书并进行全校表彰。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部(产业学院)应高度重视这次评选推荐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努力把评选推荐过程变鼓励先进、弘扬正气、激发斗志的过程,营造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2、坚持标准,保证质量。评选推荐工作要本着有利于调动积极因素、有利于推动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好中选优,确保把最优秀退役大学生推荐上来。

3、完善手续,及时上报。推荐对象确定后,要认真填写评选推荐表。按照程序与要求报送材料。各学部(产业学院)按要求指导学生填写《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最美退役大学生”推荐表》(附件1),并附上推荐学生的事迹材料和递交个人军营生活照1张(照片要求为JPG格式,有典型性,像素清晰)。请各学部(产业学院)于116日下午5点前将签字盖章后的材料交至学生服务中心504办公室(联系人:秦雯雯  联系电话:0714-5220522   邮箱:26831778@qq.com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学生工作部

20231027












附件1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最美退役大学生”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班级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担任职务


联系方式


个人事迹

简介

300


个人荣誉

服役复学期间获得的各级各类荣誉称号、比赛获奖等)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学工部(处)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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