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就业创业指导专家(师资)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4发布者:学生工作部浏览次数:10

各部门(学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建设,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推进就业创业指导队伍建设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决定组建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专家(师资)库,面向各单位征集入库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开展就业创业理论研究;为制定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提供建议和咨询服务;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专题讲座服务,推进改革现行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授课模式;面向各学部开展就业创业指导巡回讲座、工作研讨、学术交流等活动;担任各类就业创业赛事和有关评选活动评委;作为各类就业能力培训师资;参与学校教师队伍培训与教学指导;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二、入库条件

(一)校内人员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具有1年以上(含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经历,热爱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3.社会责任感强,乐于奉献,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学术道德高尚,遵守学术规范。

4.在大学生职业生涯咨询、毕业生就业指导等方面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历或相关研究成果。

5.原则上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相关工作任务。特殊情况,年龄可适当放宽。

6.无违规违纪情况。

具有创业经验或者企业从事人力资源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以及在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某一领域有专长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

(二)其他高校及行业企业人员

1.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领域有较深入研究,有热心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的意愿。

2.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创业相关工作,具有较丰富的阅历或创业成功经验,在本行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能够准确把握高校毕业生需求,有较强的表达能力,能够适应高校教学指导需要。

4.其他条件参照校内人员。

三、推荐办法

1.部门推荐。各部门对照相应人员入库条件,秉着宁缺毋滥原则组织开展部门专家(师资)推荐工作。

2.教研室推荐。教研室对照相应人员入库条件,积极推荐优秀教师申报入库。

3.个人自荐。鼓励在就业创业指导、生涯规划、简历制作、面试指导及心理调适、社交礼仪等授课方面有专长的个人以自荐形式申报入库。

4.组织遴选。由学工部组织对推荐人员进行遴选,按照宁缺毋滥原则择优确定拟入库人员。对在湖北省级及以上高校生涯规划、就业创业指导教学赛事活动的获奖人员,可由单位推荐后优先入库。

四、在库管理

1.定期考核。入库专家(师资)实行周期管理,入库周期为三年,周期内对入库人员发挥作用情况进行考核,对不履行职责或履职情况不理想的不再纳入专家库管理。

2.动态调整。对离开原岗位或单位,不便于履职人员,及时予以调整。

3.总量控制。为便于管理,确保质量,专家(师资)库总量控制在10名左右,其中校内人员8名左右,其他高校及行业企业人员2名左右。

4.就业创业指导专家(师资)库成员主讲校级就业创业相关专题讲座或在校级赛事活动出任评委的按照学校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五、其他事项

1.各部门(学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本部门专家(师资)人选推荐工作,严格对照入选条件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推荐材料客观、真实。

2.推荐人员需填写《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就业创业指导专家(师资)推荐表》、《推荐人员信息汇总表》加盖学部公章,将Word版及纸质扫描件(PDF格式)于2022430日前,以“部门+姓名”命名发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接收。

联系人:肖劲光,电话:0714-5220695,电子邮箱:928082330@qq.com

 

附件:

附件1.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就业创业指导专家(师资)推荐表.docx

附件2.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专家库推荐人员信息汇总表.xlsx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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