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关于表彰2023-2024 学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及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04-18发布者:团委浏览次数:46

各团总支、团支部: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校各级团学组织紧密团结广大团员青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锐意进取,积极创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体团员和青年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展现了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在上级团委的正确指导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大力支持下,我校各级团学组织积极响应学校号召,全面推进团的自身建设、青年思想建设、校园文化活动、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以及社会实践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广大团员青年思想积极,踔厉奋发,不负时代,不负青春,用个人实际行动,生动践行了为国家和人民奋斗拼搏的责任与担当,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我校各级团学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奋发有为,再创佳绩,校团委决定授予经济与管理学部团总支、优能东风悦享新能源汽车产业学院团总支“红旗团总支”荣誉称号;授予商务英语2201班团支部等8个团支部“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授予黄立玲等225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林显彰等359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同时引领我校广大团员青年坚定理想信念,保持锐意进取、追求卓越、顽强拼搏的优秀思想品质。奋楫扬帆履践致远,挺膺担当勇于奋进,希望全校各级团学组织和团员青年们,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已任,勇于担当、努力前行,为推动我校转型转设工作贡献力量,绽放文理的青春华彩!


   附件:关于表彰2023-2024 学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及个人的决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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