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道德和修养,遵守法律法规,具有社会和环境意识,掌握人工智能及其应用的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技能,具备较强的人工智能算法分析,模型设计和工程实践能力,了解人工智能学科的发展现状与趋势,具有创新意识及技术与产品创新的初步能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理解工程与信息技术应用中的理论要求,能在人工智能、大数据、计算机、互联网、中小学等相关领域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工智能算法分析、模型设计、开发和运行维护、人工智能基础教育等创新性应用型人才。
二、核心课程设置
数据结构、数值计算、随机过程、机器学习、人工神经网络与深度学习、离散数学、数字图像处理、操作系统、计算机组成原理、计算机网络、脑与认知科学。
三、学制与学位
标准学制4年,允许最长修业年限6年。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四、就业去向
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在人工智能、大数据、计算机、互联网、中小学等相关领域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工智能算法分析、模型设计、开发和运行维护、人工智能基础教育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