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上冒用我校名义进行虚假招生宣传的声明

发布者:文理学院发布时间:2023-06-27作者:浏览次数:1030

近日,部分机构或个人通过各类互联网媒介冒用“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名义,非法盗用学校形象标识(包括校名、简称、LOGO、校园图片等)发布各类虚假招生广告,误导社会公众和广大考生、家长。在此,我学校郑重声明:

一、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遵守招生纪律,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所有招生信息只通过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官方抖音发布,学校从未在任何其他网站、微博号、知乎、小红书等平台以任何形式发布招生信息。

二、网上各类冒用“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名义进行虚假招生信息,均属虚假信息,其行为与我校无关,我校对其行为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为维护学校声誉,保护考生利益,我校要求有关机构和个人立即停止所有冒用侵权行为,消除不良影响;我校对其行为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请广大考生和家长理性甄别,以防上当受骗。同时,我校依法保留追究相关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若对我校招生工作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我校官方招生咨询电话:0714-5221122,5221133,5221144咨询或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wlxy.hbnu.edu.cn/zsxx/、微信公众号“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招生办”查询。

特此声明。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2023年6月26日



新闻来源: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