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章程》有关规定,经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董事会研究,决定对学校董事会成员作出调整,现将学校调整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公示如下:
董 事 长:李咏成
董事会成员:吴文刚、李俊、胡艳军、李开灿、陈文斌、肖劲光
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1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校纪委反映,联系电话:0714-5220009。公示期满,若无异议,将报湖北省教育厅备案。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2026年1月21日
附件: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董事会成员简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