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新学年已经开始,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将相关安全注意事项提示如下,请仔细阅读学习。
1.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坚持适度体育锻炼,践行良好卫生习惯,保持宿舍干净整洁。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护技能。
2.注意人身安全防范。不私自下水游泳,严防发生溺水事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无营运证或超载的交通工具,不无证驾驶机动车;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不能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要及时告知学校和家长;学习、生活、情感等方面遇到心理困惑时,可向辅导员、班主任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寻求帮助。
3.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外出锁好门窗,严禁夜不归宿,不得留宿他人在宿舍住宿,未经批准不得在校外租房居住;注意用电安全,不在宿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大功率电器、劣质插座和劣质充电器,严禁将电动自行车电瓶拿回宿舍充电。
4.增强网络安全意识。警惕电信网络诈骗,抵制各类“刷单”行为,不出租、出售、出借手机卡和银行卡,不点击未知链接,不轻信陌生来电,不透漏个人信息,遇到转账汇款要多核实,发现有问题及时报警;防范各类“套路贷”,不参与网络不良借贷。
5.履行离校请假手续。有事离校须向班主任和辅导员请假、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离校,同时把个人去向及联系方式告知班长、舍友、家长;外出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参加勤工助学、社会实践、求职择业等活动应告知学校和家长,谨防传销、邪教等非法组织诱骗。
CopyRight@2016 版权所有: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学校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大道东666号 邮编:435109 电话:0714-635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