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节前后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2发布者:学生工作部浏览次数:138


各教学单位

2024年清明节假期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根据学校《关于2024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总体要求,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现就假期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清明节:4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7日(星期日)上班,对应补上45日(星期五)的课。

二、开展安全教育

教学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节假日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要通过主题班会、辅导员进宿舍等形式,重点强调假期安全注意事项,做好交通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用电安全以及防诈骗、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提升自我防护能力。

、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假期前,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师生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假期学生宿舍安全。要提醒学生严格遵守校园“十严禁”。学生离开宿舍前应妥善保管贵重财物,关闭门窗、水电。禁止外来人员留宿。

、切实加强安全管理

各教学单位要掌握学生放假期间去向,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假期前,组织学生填写《假期去向统计表》,准确掌握学生离校情况;要动态关注学生在途状态,通过电话、微信、QQ等多种形式落实学生归家时间、到校时间,做好家校对接,健全信息台账,确保学生有序离校、平安返校。

、落实清明节期间值班制度

清明节期间,各教学单位要强化值班值守、信息报送、落实责任,学工队伍要处于激活状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核实、迅速上报、果断处置。全体学工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妥善处置。

请各教学单位做好《假期去向统计表》、返校情况统计表》等材料的归档工作。46日晚要全面检查学生返校情况,并于479:00前报送学生工作部思政科。对于未返校学生,要做好信息联络工作,督促其安全返校,如有其它情况及时上报。





附件1:文理学院假期学生假期去向登记表.xlsx

附件2: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节假日返校学生情况统计表.xls


学生工作部

202442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