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教育部定于2021年4月至10月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北省复赛的通知》(鄂教高函〔2021〕9号)要求,现就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校赛有关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推进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建构素质教育发展新格局,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水平自立自强,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产业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校赛组织机构
本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校赛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
组 长:杨学斌
副组长:杨之毛、王胜国
成 员:汪崇文、潘继斌、胡敏、陈小龙、熊子延、赵卫军、商树松、傅朝金、肖圣芳、王文、李先华、龚健、翁列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工部创业办,由边婷婷负责具体赛事的实施工作。
四、比赛赛制及相关安排
1.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具体安排详见鄂教高函〔2021〕9号文中的《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北省复赛高教主赛道方案》和《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北省复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方案》。
2.时间安排
网报:即日起至6月10日
校级初赛:6月11日-6月20日
省级复赛:7月6日-7月31日
全国总决赛:待通知
3.参赛指标分配
各学部报送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项目,符合本次大赛参赛时效等规定的,须全部参加本次大赛,项目计划书须按“互联网+”大赛的格式和内容要求进行修改调整,并根据项目负责人的归属确定参赛项目所代表的学部。参赛团队数量指标分配:根据《湖北赛区组委会通知 (第1号)》文中“各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参加大赛的学生人数应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数的15%,网上申报大赛的项目数应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数5%(即每100名学生应推荐5项)”的具体要求,结合目前各学部在校生人数,分配参赛团队数量指标如下:
指导老师指标分配:所有参赛项目由各学部统一协调安排对应指导老师。同时,根据《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关于举办首期创业培训(SYB)师资培训班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创业教育的实际开展情况,对参赛项目指导老师的指标分配如下:
(1)SYB创业培训师资队伍中的教师,每人须指导5个以上参赛项目(且为第一指导老师),个人所指导的项目创意不能重复,至少有两个重点项目,并至少有一项与振兴乡村经济有关。
(2)学工部、团委工作人员,每人须指导3个以上参赛项目(且为第一指导老师),个人所指导的项目创意不能重复,至少有一个重点项目,并建议与振兴乡村经济有关。
(3)各学部辅导员,每人须指导3个以上参赛项目(且为第一指导老师),个人所指导的项目创意不能重复,至少有一个重点项目,并建议与振兴乡村经济有关。
以上指标分配中,如有人员类别重叠的情况,在指标数量上就高不就低,且不累计。
五、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 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 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 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省复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
6.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3月1日之后出生)。
7.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
(1)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
(2)本科生创意组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3)研究生创意组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4)初创组和成长组的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5)师生共创组,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8.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
9.参赛项目须提交材料:
(1)填写《第七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学院项目统计表》(附件),经学部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纸质原件和原始电子版。
(2)所有参赛项目的创业计划书PDF版,按照附件中的顺序以“序号+姓名+项目名称”的方式命名。
(3)以上材料以学部为单位发送至邮箱:34984226@qq.com。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9日前。
10.其它具体要求,以鄂教高函[2021]9号文中相关规定为准。
六、评审规则
校赛评审规则将结合省赛评审规则实施,省赛评审规则可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具体内容。
七、比赛流程
1.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cn)”进行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具体操作方法可通过服务网的资料下载模块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进行。
2.组委会牵头组建评审专家组,对各学部报送的所有项目创业计划书分组进行综合评审,依次打分,择优推荐典型项目参加校赛。
3.校赛:各晋级团队请提前准备项目路演视频(1分钟)、路演PPT。校赛采用现场路演及答辩(5分钟路演、3分钟答辩)的模式进行。
4.推荐参加省赛:按照湖北省省赛组委会要求,通过校赛现场项目展示及答辩等环节决出参加湖北省复赛团队。推荐参加湖北省复赛的项目,我校将组织赛前项目指导训练营。
5.推荐参加国赛:按照国赛组委会要求,通过省赛现场项目展示及答辩等环节决出参加中国总决赛团队。推荐参加国赛的项目,我校将组织赛前项目特训营,并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总决赛项目团队集训。
八、大赛奖项
1.奖项设置
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另设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
2.奖金及配套支持政策
(1)给予获奖项目奖金奖励;
(2)择优推荐参加湖北省复赛,并享受大赛相关支持政策;
(3)优先推荐给对应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大学科技园、科研院所等进行支持;
(4)对积极参与大赛并取得较好成绩的学部,在申报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予以优先支持;
(5)优秀组织单位给予相应的双创工作经费支持。
(6)获奖团队成员,在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中,予以一定支持。
九、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学工部创业办 边婷婷
联系电话:0714-5220699
电子邮箱:34984226@qq.com
地址:学生服务中心309办公室
十、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大赛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深化产教融合,鼓励多方参与创新创业教育,实现校企协同育人、联合创新,不断推动创新创业教育高水平发展。
2.各学部要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部申报的组织工作,动员更多学生参与到大赛中来,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实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激励更多学生了解“双创”、参与“双创”。
附件 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各学部项目统计表(模板).xlsx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