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部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1年寒假放假时间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时间
1.学生放假时间为 2021年1月1日(星期五)至2月26日(星期五),共57天。学生在2月27日(星期六)、2月28日(星期日)两天到教务部办理报到、注册手续,3月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教职工放假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星期五)至2月23日(星期二)。机关及各学部行政人员2月24日(星期三)正式上班。
学校放假安排会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值班安排
各部门假期必须安排人员在岗值班,主要领导负责带班,并将值班名单于2020年12月22日(周二)上午下班前报党政办公室(行政楼411室)和后勤保卫部备案。学校寒假总值班室设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警务室,值班电话0714-5225110,校领导轮流带班(见附件1)。值班时间为:上午 8:30-11:00;下午 2:30-5:00。
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负责接待来访、接传电话、收发邮件、处理一般性事务,按时据实填写《值班日志》,重要紧急事项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请示。各部门需校签章或发文事宜,应提前一天办理好手续并与值班领导取得联系。
三、有关要求
1.各部门要妥善做好学生复习备考安排,教务部要统筹安排,提前做好期末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2.各部门要根据学校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假期的各项工作安排,做好学期末的收尾工作和新学期的准备工作。
3.各部门要落实好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及时掌握师生相关动态,做到实时掌握、实时上报。要慎终如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师生的教育和宣传,毫不松懈做好常态化条件下疫情防控工作。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办公室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