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22-2023学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5-05发布者:团委浏览次数:17

各团总支、团支部:

  一年来,我校各级团学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在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团组织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团学组织积极融入学校中心工作,在思想引领、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广大团员青年勇挑重任、冲锋在前,用朝气莲勃、自信自强、勇毅果敢的实际行动践行了“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青春誓言,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展现出新时代共青团的青春典范。

  为表扬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校各级团学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学习先进、争当先锋,校团委决定授子人文学部“五四红旗团总支”荣誉称号;授予汉语言文学2101班团支部等6个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授子冯源等266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马芳芳等357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同时,号召全校各级团学组织和团员青年以他们为榜样,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自觉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勇于担当、拼搏向上,不负青春,不负韶华。为学校转型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书写出青春建功中国梦的文理新篇章!


附件:2022-2023学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

湖文青字〔2023〕1号--关于表彰2022-2023学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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