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校级“智慧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文件精神,把教学改革成果落实到课程建设上,充分利用AI技术赋能课程教学,建设课程知识图谱、能力图谱和素质图谱,搭建多元化教学场景,加快课程升级提质,学校已启动课程平台建设工作,并决定开展 “2026年校级智慧课程建设项目” 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课程负责人应为本校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等级奖获得者(含校级)的我校正式聘用教师,讲授申报课程2个完整教学周期以上,有足够的精力按期完成课程建设,确保课程及时投入应用并持续更新。近5年无教学事故,能够将正确的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过程中。
2.课程团队结构合理,团队成员教学理念先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良,能合理运用AI技术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赋能课堂教学,提升教学质量。课程团队总人数(含负责人)不超过5人。
3.课程建设目标明确,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建设规划具体,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培养。课程内容结构符合学生成长规律。
4.课程资源知识产权清晰明确,不侵犯第三方权益。教材选用符合选用规定,教学资源丰富多样。能体现思想性、科学性与时代性。
5.各学院应对本单位现有符合条件的课程进行初评,择优推荐。
二、建设内容
利用先进的智慧课程教育平台和人工智能技术,强化教学过程的管理效能,辅助教师进行教学活动,并能够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进度,提供个性化的学习建议和资源推荐。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智能”助教。通过AI技术和大数据分析,实现智能化的课程设计、课堂管理、教学评估、学生学习情况分析、作业处理以及AI助教等教学场景的实践创新,从而提升教师在课堂管理上的效率和教学质量。
2.“智能”助学。建设知识图谱、相关知识点课件、练习题,为学生个性化的学习提供支持和帮助,实现AI学伴(含课程知识垂直训练)、语音学习助手、场景化学习场景、智能导学等应用场景教学场景,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知识点,提高学习效率。
3.“智能”助评。建设能力图谱、素质图谱或其他自定义图谱,通过对学生的日常学习、作业、考试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建立学生过程性发展画像,反馈综合素质评价,为学生个性化发展路径提供规划与指导。
三、建设要求
智慧课程建设完成后须于2026年秋季或2027年春季学期运行,运行一学期后进行验收。建设要求主要包括:
1.建设完整的课程知识图谱以及数字化教学内容,提供一学期的课程实施成果报告。
2.课程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应形成智慧课程教学应用案例1-2个。
3.提供完整的教学大纲、教案及课堂教学设计。
4.保证智慧课程中使用的教材、虚拟仿真实验项目、作业、测试等数字资源均无政治性、科学性错误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重视版权和知识产权问题,构建课程内容所使用的图片、音视频等素材应注明出处。使用的地图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审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学校对立项的校级智慧课程实施动态管理,对课程实际应用、教学效果等进行跟踪检测。建设期间,学校将与超星课程平台加强合作,在技术上,对立项建设的课程项目进行跟踪指导与协助,打造高质量的智慧课程。建设期满,将依据建设内容及要求进行课程验收。对通过验收的课程将追加奖励,并推荐申报省级以上一流课程或智慧课程。对未持续更新完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课程,将取消校级智慧课程的认定,并追回相关经费。
四、申报流程
1.平台上传材料。课程负责人应于2026年3月13日前,登录我校超星智慧教学平台(网址:https://v10709.kypt.chaoxing.com/),选择右上角“登录”,输入账号密码(与超星“学习通”网络教学平台账号密码相同,即教师工号+登录密码),上传以下相关材料的pdf文档供专家评审用。
(1)(课程名称)2026年校级智慧课程申报书
(2)(课程名称)课程教学大纲。
(3)(课程名称)课程教学团队已有的教学音视频支撑材料。
2.纸质版申报材料。请各学院于2026年3月13日(周五)前,将盖章的《2026年校级智慧课程申报书》送至教务部416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的pdf文件发送至1454626390@qq.com。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适时公布评审结果。
五、其他事项
1.学校将根据课程具体情况内容及实际需求对立项建设的智慧课程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鼓励学院给予课程配套建设经费。
2.各学院需做好课程数字化资源建设规划,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智慧课程建设及应用,对立项课程负责人提供必要政策和经费支持。
智慧课程平台咨询答疑群:QQ 833400759
联系人:教务部416办公室,黄蓓佳老师(0714-5221033)。
教务部,2026-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