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22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对象与时间
1.对象:2022级所有新生(包括2022级专升本)。
2.时间:10月17日--10月20日。
二、复查内容
按照《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实施细则》(湖文发〔2017〕44号)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查。
三、实施步骤
1.组织填表:各学部组织学生统一填写《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情况调查表》(以下称“调查表”),表中所涉及的内容均为新生应知范围,填表可参考以下做法:
(1)以班级为单位通知学生集中填写,携带本人一寸近照,不事先通知具体事项;
(2)学生填表时中途不得离开,不得由他人代填,记忆不清的可以按大致印象填写,但不得留空或不填;
(3)将照片粘贴在表中“贴照片处”;
(4)填表时间应控制在20分钟内,即填即收。
2.核查:
(1)核查学生表格上的照片是否与学生本人一致;
(2)核查表格中所填内容是否与学生本人高考纸质档案、录取电子档案内容一致;
3.核查结果处理
(1)核查完毕后,若没有异常情况,可如实填写《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22级新生资格复查反馈表》,经学部领导签字后报学工部招生办、教务部系统管理科(各一份)存档,“调查表”交至学工部招生办存档;
(2)核查完毕后,若有异常情况,应如实记录异常情况并及时报告院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办),由领导小组选派有经验的人员逐人逐项厘清,对重点怀疑的对象可由招办联系生源地招生部门予以确认。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新生入学复查工作是保证高招录取公平、公正的关键环节,各学部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门人员组织实施,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切实做好复查过程中的新生安全稳定工作,要及时进行思想动员和心理疏导,使新生充分了解复查的意义,消除疑虑,确保复查工作顺利进行、日常教学不受干扰。
2.精心组织。复查工作要确保一人不漏,对复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要一查到底,对学生举报的线索要调查落实。学校对复查中发现的入学资格不符、冒名顶替、考试违纪舞弊等情况,将进一步核实并按要求处理,并将复查结果报送上级部门。
3.按时完成。各学部应于10月20日前完成所有复查工作,并如实填写《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22级新生资格复查反馈表》于10月20日17:00前交至学工部招生办、教务部系统管理科存档,“调查表”保存至新生毕业后一年。
4.责任追究。复查工作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复查中发现问题隐而不报的单位或个人,要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追究其相应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
2、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22级新生资格复查反馈表.docx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学工部招生办公室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教务部系统管理科
2022年10月13日